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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应签而不签合同的应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这是硬性的规定; 2、贵司对上面所述内容,特别是该员工存在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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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区别对待。对建立劳动关系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保留曾经通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据,并限定配合签订的最后期限,如员工未能遵从,用人单位应当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已经一个多月了,但不到一年的情况下,使用者必须通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仍然拒绝签证,使用者必须保留证据,下决心解职,承担从劳动关系开始一个月到解职期间的两倍工资差额,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损失会越来越大。
1、员工拒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不影响单位的解约行为,如果员工具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等情形的,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在通知书到达员工,不需要其签字,到期后即可解约;如果员工具有重大过错的,单位还可以立即与其解约,无需通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拒绝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没有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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