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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解释集体房屋产权

2024-04-24 17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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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屋产权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一个词汇,房屋产权是什么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一十二条及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房产权应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最长年限为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 4.抵押取得。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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