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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使用证什么时候下发?

2024-06-04 15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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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底前将应发证书全部发放。可以参照如下情况判断: 1、《房地产权证》国家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合签发,用于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和证明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归属。这个也是大产权。 2、《房屋所有权证》国家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用于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这个就是所谓的大产权。 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家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发,用于证明土地使用权(注意不是所有权)的归属。这个是大产权证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证书。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国土自愿管理部门签发,用于证明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使用权,这种使用权不允许转让,一般情况是用于集体土地上的集体建设项目批建。有小产权的同时有可能会颁发这个证书证明土地使用权。 5、《公有住房租赁证》县级以上房屋地产管理部签发,用于证明租赁公有住房的租赁使用权。这个不是产权的一种,顶多是个使用权证明。 6、其他种类房屋或者土地证书,一般情况是各级政府或者部门在实际处理当中无法处理的权宜之计,这类证书是没有任何效力的。这个就要你自己注意了。 7、《房屋共有权证》国家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用于证明房屋公有权力关系。在《民法典》实施以后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按照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房屋共有权证》以及不发放了,凡是有共有关系的权利人都应该取得的是《房屋所有权证》。这个是依附于大产权发生的共有关系产生而颁发的证书。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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