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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且还会设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地方的土地管理,也进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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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土地使用权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部门确定。确定土地使用权需要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土地使用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民的申请。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1、1954年温县人民政府给你爷爷发的土地地契以及乡政府发的当契性质跟现在的宅基地证是一样的,而且虽然年代久远,但是我国给农民提供土地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条件的政策是一直延续的,所以,现在你们依据地契和当契,应当是可以要求政府确认你家的宅基地的。 2、现在你家的土地被远房亲戚占有,如果远房亲戚没有在该块土地上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话,那么你们是可以依据地契和当契,要求亲戚返还宅基地的。 3、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我国的宅基地政策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居住条件的,只会分配给拥有本村户口的人进行建房居住,只有本村的人才可以拥有宅基地,所以,如果你们现在的户口不在村里,那么你们就失去了要回宅基地的基础,此时就没有权利要回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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