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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公开课有什么法律条例啊?

2024-06-10 6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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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1.合同变更的程序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 (3)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2.可以变更合同的具体情况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3)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4)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用人单位可以与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形 广东省规定,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用人单位无法调剂安置的富余人员; (7)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3)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5)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6)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7)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广东省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除此以外,没作其他程序性规定。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依据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分别处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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