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9条规定内容: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下办法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一、工作制8小时就不是强制休息吗
8小时的工作制一般不包括午休时间在内。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二、公司周末单休违法吗
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则公司周末单休一般不违法。公司需要至少每周为劳动者安排一天的休息时间。但因其生产特点另有安排的,则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还可以实行其他的工作和休息办法。
三、劳动法新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劳动法新规工作时间具体如下:1、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3、用人单位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4、根据企业特征不能按上述方式休息的,应当采取调休等方式,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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