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属于夫妻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则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是否合理?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有效。夫妻双方约定离婚后把共同房产赠与给孩子,是夫妻作为财产所有权人对共同房产的正常处分行为,只要双方就房产过户问题能够达成一致,且约定没有法定无效的事由,法律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但是如果出现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则财产不可能赠与给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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