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该房归男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加女方的名字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依据上述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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