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纠纷找哪个部门
1、工资纠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
2、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5、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1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全文5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