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需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一、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
变更集体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4)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也就是说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十五日内无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三、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同期限;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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