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10.登报声明。
全文3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