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江表示:“不在乎拿钱多与少,关键是维护了《工会法》的尊严”
今天(18日)下午3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室,被龙钻纸品厂非法解雇的工会主席胡海龙、工会委员杨敏江郑重地在调解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每人接过龙钻纸品厂支付的两年工资2.6万元。至此,本报持续关注的该企业非法解雇工会主席事件,在深圳市总工会的持续维权努力下,对簿公堂两年之久终于划上了句号。
走出法院的大门,胡海龙感叹:“深圳市总工会的干部真了不起,龙钻纸品厂被公开谴责后关门倒闭了,我压根没想到还能拿到赔偿。”戴着眼镜、年轻气盛的杨敏江则表示:“我不在乎拿钱多与少,关键是维护了《工会法》的尊严。”
胡海龙、杨敏江经员工民主选举,分别担任龙钻纸品厂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但仅仅过了半年时间,2007年3月,该企业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了与他们的劳动合同。此后,深圳市总工会不停地与企业进行协调,及时给予两人法律援助。在企业置若罔闻的情况下,深圳市总对该企业的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开谴责。
今天,一直着手处理此事的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王鸿利对调解书上“在工会主席任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措词感到满意,他说,“这表明法院支持了《工会法》第五十二条中规定的‘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令给予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但对于官司对决了两年仍以调解的形式结束,王鸿利感到多少有些遗憾,他由此慨叹:“工会干部维权还是很艰难的。”他期盼着现行的法律能进一步完善。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呼吁:“希望更多的企业以此为鉴,不要再走龙钻纸品厂的路,要遵守法律法规。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工会决不会坐视不管。”
除了帮助胡海龙、杨敏江拿到赔偿金,深圳市总工会还决定培养杨敏江为专职工会主席,为胡海龙介绍一份工作,并帮助胡海龙的女儿到深圳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免费就读。
据悉,龙钻纸品厂是香港龙钻有限公司在深圳开办的企业,其董事长曾声称“就是告倒了工厂也没用”。
非专职工会干部劳动合同如何终止
劳动者担任基层工会非专职主席、副主席、委员和专职委员、副主席、委员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规定有一些区别。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应当自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工会职务任期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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