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日前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包括: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8.活动简易房屋;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生活时报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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