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社会保险费是否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时间:2023-03-24 13:30:30 3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社会保险争议是劳动争议之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的,而申请劳动仲裁的,适用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上班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办社保吗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于违法。

所以,发现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确认是否可以补办社保。

2、如果经社保机构确认无法补办社保,权益受有损失的员工可以去申请仲裁。

并且,经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接着去法院起诉处理。

不过,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补缴社保。对于这点,理由如下:

1、公司已经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2、公司、员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因欠缴产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是社会保险争议;

3、社保机构回复无法补办的,员工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公司根本没办理社保手续的,那么员工可以去当地的社保机构请求补办社保,公司即要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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