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双方当事人先协商,不愿协商或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再让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目前法院审判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劳资纠纷仲裁流程
劳资纠纷仲裁流程是:
1.当事人申请
大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
3.仲裁前的准备
(1)组成仲裁庭。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
(4)拟定仲裁方案。
4.仲裁审理
(1)通知当事人。
(2)先行调解。
(3)开庭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
(5)仲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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