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三、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适用诉讼时效。但同时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如下:
1、协议;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签劳动合同的基础薪资和实际发的不一样怎么处理
签劳动合同的基础薪资和实际发放不一样的,可以寻求相关组织的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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