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为赚取更多的家用,跟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又跟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结果导致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同时存在两份劳动合同,员工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允许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一个人可以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但前提是这两个公司都同意该劳动者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如果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入职的两个公司都不能存在竞争关系,不能是经营同类或者近似业务的。
如果劳动者隐瞒在两个公司任职的,如果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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