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首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因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要有证明其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作的证明材料。
一、工地工资拖欠不给的怎么处理
工地工资拖欠不给的解决方式如下:
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由其责令用人一方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劳动者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证明劳动关系有以下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员工未签合同诉讼取证问题怎么解决
员工在劳动仲裁中需要负责举证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据。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发生纠纷了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按照劳动合同执行,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也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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