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与一次性赔偿金能否同时给予?
时间:2023-08-12 14:05:10 3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从条文看是可以,而非应当,对计付方式没有严格限制,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一次性给。法无禁止即可为。

可以提前中止竞业限制吗

竞业限制不能提前中止,但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可以提前解除。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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