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获胜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裁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权管辖的;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裁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权管辖的;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 动 仲 裁 裁 决 撤 销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裁决等应当公开进行。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可以自收到判决、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判决、裁定的,可以自收到判决、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上述六个方面。当事人应当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以便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权管辖的、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和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以便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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