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字之前是可以反悔的。
一、被银行起诉可以调解吗
被银行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拒绝调解的,人民法院则不得强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不能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二、民事调解书是什么
法院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相互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既是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也是人民法院执行的依据。
调解书是按照调解协议制作的,但人民法院对具有下列事由的调解协议不予确认: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另外,调解协议如果没有得到法院的确认,便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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