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对于它们的区分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
一、买卖合同是否是诺成合同呀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未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的,产生违约责任。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先合同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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