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属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重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的意思一致以外,必须交付目标物,或者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买卖合同一般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属于典型的约定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
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民法典》第595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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