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时间:2023-09-04 09:40:27 2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赠与合同的效力与赠与方式有关,分为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只有赠与意愿表达且实际所有权转移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的赠与需进行登记,动产的赠与需进行交付占有。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社会捐助、公益捐助等也属于诺成合同。

若赠与合同未经公正,则该合同为实践合同。换句话说,只有当赠与人的赠与意愿得到表达,并且实际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赠与合同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诚合同

赠 与 合 同 有 哪 些 类 型 ?

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让人,受让人接受赠与并取得该财产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具有救灾、扶贫、助残性质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救灾、扶贫、助残性质的具有公开、公证、救灾、扶贫、助残性质的赠与合同。这些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都有相应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而受赠人可以随时主张赠与人的权利。

赠与合同的效力与公正、公证有关,赠与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而受赠人可以随时主张赠与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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