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3-05-07 09:21:16 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二,。调解不适用于行政案件的审理。(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的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判决:,被告人可以被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证据不足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越权

E.滥用职权(四)行政处罚明显不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但存在合理性问题。(3)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但因法律、政策的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4)判决应当驳回请求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认为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请求的,可以判决确认其合法性或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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