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部分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照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根据《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第4条,员工的总工资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I)小时工资(2)计件工资(III)奖金(IV)津贴和补贴(V)加班工资(VI)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律师认为应包括加班费和奖金
如果基数低于实际工资
社会保险机构应根据支付基数进行补偿,差额应由雇主弥补。工伤职工公司不以其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由社会保险机构计算其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减少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工人应首先向雇主索赔。协商不成的,应当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待遇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个人工资,是指受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我的工资高于总体规划区员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总体规划区员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我的工资低于总体规划区员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总体规划区员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减少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工伤职工补足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第二十七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中,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导致受伤员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减少的,减少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协议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在工伤赔偿过程中,金额按照所在地职工去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工资)计算,与社会保障基数和实际工资无关
根据中国《工伤赔偿标准》,八级工伤赔偿如下:
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支付,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食品补贴由统筹区人民政府规定(以上由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超过24个月不变。(由雇主支付)
一次性伤残津贴是我11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后,你可以获得4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以上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贴为15个月的个人工资(由雇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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