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录用条件要尽量变得可以衡量。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对录用条件作出的约定略显模糊,以文员为例,录用条件多是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文字组织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这样的约定看似无可厚非,可一旦发生争议,熟练、较好这样的描述性字眼将难以衡量。建议一些可以量化的岗位,如销售员、操作工等,应当在录用条件中列明具体的量化要求。而那些难以量化的岗位,如文员可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改为不低于每分钟多少字,较好的文字组织及语言表达可改为上通下达容错数不多于多少次。
2、其次,要注意告知问题。一份未告知的录用条件是无效的条件,公示方式有多种,如招聘广告、岗位说明、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专门协议约定等。用人单位最好能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公示并要求其签收,告知劳动者岗位职责、具体要求等。此外,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时,也可进行有关录用条件等内容的培训并要求员工培训签到,将录用条件写入员工守则并要求员工签收。多种公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3、最后,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考核是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核心所在,考核结果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除合同的证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举证不能,则劳动者可要求仲裁部门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见,试用期员工管理除了要设计完善的录用条件外,还要加强对试用期考核制度建设,如考核组织的设立,考核程序、内容、方式等,整个考核要围绕录用条件进行。
一、试用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员工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严格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时明确约定录用条件。
2.用人单位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明。
3.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
4.用人单位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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