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农民工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农民工应当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超过60岁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农民工不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但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者讨要工资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者讨要工资的方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审判程序就可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二、劳动法对于付出劳动的人实施什么行为
以下几种劳动者不受劳动关系保护:
1.在校生兼职。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退休人员返聘。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家政服务员。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雇用家政服务员的自然人不在这个范围内。
三、退休后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退休后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退休并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者身份。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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