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变更属于劳动合同条件变更,一般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包括工作地点条款的,一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变更的需要告知劳动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变更协议,如果双方因工作地点变更产生纠纷可以选择劳动仲裁。
一、工作地点变更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条件变更
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所以,变更工作地点也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单位终止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__________:
你与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范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范围的程序是:用人单位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请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协议应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变更的时间。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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