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开发企业出售房屋时若无法提供齐全的五个证件,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这五种证件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只有持有这些证件,开发商才能够进行楼盘的预售和最终销售环节。为了确保交易合法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明确规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或销售活动。因此,如果开发商未能提供上述五个证件中的任意一个,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了违法。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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