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无论采用何种用工方式,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执行。该条指出,本条例适用于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省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条例》中规定,本条例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和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职工、正式职工,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并领取报酬的合同工、临时工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最低工资是劳动者依照前款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时,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他不在羊毛织厂工作,而是到“外厂”挣额外的钱。它与“厂外”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动关系。那么,他就不能在“厂外”享受最低工资标准了。其次,与原厂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厂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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