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民事诉讼状中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条和考勤表的,在诉状中要明确要求由用人单位提供。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去举证
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以下证据的,也是可以证明之间有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给发的工资支付凭证和记录;
二、公司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还有公司的考勤表等。
二、员工工资问题由谁来举证
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资料至少要达到两年。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所以,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以下证据的,也是可以证明之间有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给发的工资支付凭证和记录;
二.公司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还有公司的考勤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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