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包租模式是指开发商将商业项目进行精细划分,形成多个小面积产权式店铺对外销售,并随后与小业主签订具有返租性质的合同,以此向小业主承诺在特定时间段内,这些商铺将交由开发商统一管理运营,同时按照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小业主支付固定数额的租金。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铺包租这种模式却并不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其原因在于这种模式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对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并且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当坚决抵制商铺包租这一模式,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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