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与工伤认定程序是否有区别?
时间:2023-07-10 20:04:15 1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职业病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相同。但是鉴定机构不同,职业病鉴定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由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赔偿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职业病赔偿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依照有关法律,仍有权获得赔偿,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法是职业病和工伤保险处理的依据,劳动者可以依法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认定程序怎样走

职业病认定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劳动者或者近亲属提出申请;

2.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3.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4.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5.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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