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能享受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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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不与配偶同住,不能在公共假期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第二,不与父母同住,不能在公共假期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公休日不聚”是指公休日不在家过夜或休息半天。员工与父亲、母亲在公共假日可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姻亲、兄弟姐妹。婚后与配偶住在两地的,从第二年起享受探亲假。此外,见习生、实习生、实习生在学习、实习、实习期间不得享受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虽然这一规定自1981年颁布,但并未失效。根据规定,探亲假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为期30天;原则上,未婚职工每年有20天的探亲假;单位当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或者职工自愿每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每两年休假一次,休假45天;如果已婚工人探望父母,他们将每四年休假20天。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因此,只要劳动者符合上述条件并向单位申请探亲假,单位和企业都应予以允许,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员工探亲假的享受条件和可休探亲假的时间进行了梳理。可见,很多职工不知道自己有这个假期,有的有,但不敢,这是实践中的难点。在这一点上,国家还需要明确其实施措施和处罚措施,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更多问题,我们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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