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探亲假的员工还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因此,休了探亲假,也能享受带薪年假。
二、探亲假国家规定
(一)探亲假国家规定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哪些职工可享探亲假待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全文5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