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尼木县女员工产假时长为98天。按照国家规定,女方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最多158天。具体规定包括: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如果是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如果生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如果是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如果是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西藏拉萨市尼木县女员工产假时长为98天。
国家规定女方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最多158天。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二、如果是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三、如果生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四、如果是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五、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西藏尼木女员工产假时长是多久?
西藏尼木女员工产假时长是多久?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权属于女职工,但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安排。因此,西藏尼木女员工产假时长为98+15=113天。
西藏拉萨市尼木县女员工产假时长为98天,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因此,西藏尼木女员工产假时长为98+15=113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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