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了工资的发放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确实存在客观情况的,如遭遇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的,或者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工资支付可以适当延期。
一、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所谓拖欠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的付薪时间,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但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只要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的,就形成拖欠工资。
但是,根据该补充规定,拖欠工资的情形并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可以看出,除不可抗力外,只有经工会同意后的延迟发放工资才不构成拖欠工资,其余情况下的延迟发放工资均属于拖欠工资。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可以依法向单位追讨,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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