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协议各方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并未就面积差异问题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则需依据如下原则予以处理:当面积误差与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方有权选择解除房屋购买合同。若商铺购买者决定退出交易,卖方应自买方向其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全额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还需向买方支付该笔款项的相应利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