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实际面积如与买卖双方事先约定不符,且误差超出绝对值的百分之三,则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回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相应的利息以及定金。若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买方仍然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此时需依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双方约定的价格来确定是由买方进行补充支付,还是由卖方独自承担,亦或是由卖方进行返还并给予双倍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