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依法追究房产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若该违约行为具备充分的退房条件,那么您完全有权利主张解除购房合同。
其次,若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数值差异超过了百分之三,作为购房者,您享有法定的退房权。当您选择退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收到您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您已经支付的全部房价款项如数退还给您,并需额外支付相应的利息。
然而,若您决定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包含百分之三)的部分,您需要自行补足差价;而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承担,产权归属您所有。
最后,若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包含百分之三)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全额返还给您;而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则需要双倍返还给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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