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遇车祸,单位拒认工伤
时间:2023-06-10 09:57:15 1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城区一快餐店打工的赵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因出事路口没有监控而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快餐店不服该认定,将人社部门和赵某家属诉至法院。9日记者从济宁高新区法院获悉,三方最终达成和解,快餐店一次性赔偿赵某亲属38万元。

据介绍,2013年6月11日早5点多,在城区一家快餐店打工的赵某骑车到单位上班,走到济安桥路和太白楼路交叉口时与一辆汽车相撞,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当时该路段的监控设施出现故障,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公安部门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结论,当地人社部门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快餐店负责人认为,认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必须以交警部门出具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遂将人社部门和赵某家属诉至法院。而作为被告的人社部门和赵某的亲属则认为,虽然交警部门没有对事故责任予以划分,但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说明,也不能证明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故应认定为工伤。

承办此案的高新区法院行政庭法官董云侠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快餐店反对工伤认定,应承担本次交通事故中赵某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举证责任,而快餐店并不能提供有力证据,所以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维持。但针对此案,如果简单一判了之,难免引起二审程序,而工伤认定只是劳动者请求工伤保险(放心保)待遇的第一步,获得赔偿还需要漫长的诉讼和执行过程。所以发现本案当事人均有和解意愿后,法官多次对快餐店做工作,最终快餐店和赵某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赵某亲属38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全文6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举证责任 最新知识
针对上班途中遇车祸,单位拒认工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上班途中遇车祸,单位拒认工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