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该如何认定
时间:2023-03-20 16:00:38 2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一、关于房产证纠纷该如何解决

如果开发商存在下列严重违约行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二、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三、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不是有效

出卖人,即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为使资金回流,以及满足资金运转的需要,经常以低价为诱惑,在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他人订立购房合同,但该合同是无效的。买受人可以主张因合同无效而解除合同,买受人因此起诉至法院的,开发商若在起诉前或起诉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则定为合同有效。若开发商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恶意不办理从而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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