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不是从工资里扣,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一、税收专项扣除的规定
关于专项扣除的问题,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这六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通知在2018年12月22日由中国国务院发布,这一政策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具体扣除方法如下:
1、子女教育:有子女并且在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每年可以有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2、继续教育: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那么每一年会有48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3、大病医疗: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医疗费用的,可有1.5-8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贷款购买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额度各地区不同,北京、上海的专项扣除额度为每年1.8万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每年可以有2.4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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