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提交成功后,通常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就可以审核通过。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
工资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法
大病医疗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如果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法: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如果是首套房并且有利息支出的,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方法: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如果没房,在工作城市租房发生租金支出的,按每月800元-1200元定额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方法方法:纳税人家里有子女有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的,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有接受再教育支出的,以每年3600元或者4800元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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