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通常情况下,这些工资会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继续在单位工作的情况,按单位规定正常领取该岗位工资即可。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以前,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通常情况下,这些工资会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继续在单位工作的情况,按单位规定正常领取该岗位工资即可。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 伤 职 工 伤 残 津 贴 如 何 计 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符合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津贴。而工伤职工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条件的,停发原待遇,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因此,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计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工伤职工需要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次,工伤职工需要满足劳动、年龄等条件,才能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最后,工伤职工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撤销、破产等原因导致原用人单位不再存在,或者劳动者不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才能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根据以上分析,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计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评定伤残等级、年龄等条件,并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工伤职工,才能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工伤职工想要享受伤残津贴待遇,需要评定伤残等级、满足劳动、年龄等条件,并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只有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才能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继续在单位工作的情况,按单位规定正常领取该岗位工资即可。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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