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提出关于劳动仲裁的反申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个反申请的提出期限应该在劳动仲裁的答辩期内。关于申请人在答辩期内提出的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该在收到该申请之日起的五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无论是否受理,劳动仲裁委员会还应该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劳动仲裁违反程序怎么办?
仲裁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仲裁机构没有按照仲裁程序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或者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等等,均是违反仲裁程序的做法。在违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属于法定被撤销的理由。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的:“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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