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规定。
在工地受伤的劳动者,在确定工伤事实后,方可获得相应的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四十五条规定。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一定规定共同承担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用:包括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
2. 残疾赔偿金: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支付残疾赔偿金,以保障其生活和治疗需要。
3. 生活护理费: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支付生活护理费,以保障其日常生活需要。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补偿其因工受伤造成的损失。
5.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对于被认定为五级至一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以保障其受伤后的生活和治疗需要。
6.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医疗待遇:对于因工伤导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继续享受医疗待遇,以保障其治疗需要。
工伤赔偿项目的确定和发放,应当遵循诚实、合法、公开的原则,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医疗费用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四十五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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