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常见类型有哪些1.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3.退市、辞退,辞职、辞职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发生的争议,经济补偿或补偿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时,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解决协议
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和街道建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申请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必须履行
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县(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必须注意及时申请,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必要程序,没有仲裁就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诉讼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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