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经本人申请均可办理。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3、工龄15年以上。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事业单位病退休的办理时间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二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职)费和病退人员生活费,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人员按新老办法对比后的补差资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余额的支出。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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